近些年来,关于女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报道,如“整容”求职、“拍热辣写真”求职、“女扮男装”求职、“不结婚恋爱、能喝酒出差表白”求职等等,无不表现出女大学生求职就业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女性就业率属于较高水平,不仅高于处于相同GDP水平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而且高于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例如,1980年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为75.5%,高于同期57.4%的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经济较发达国家58.7%的劳动参与率。到1995年,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仍高达80.4%,大大高于60.1%的世界平均水平。但自此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长期依靠国家政策强制安置就业的刚性就业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市场机制导向下,女性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作为优质人力资源的女大学生,不得不面对求职就业难这一尴尬的困境。
女大学生就业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劳动力供大于求,高校扩张,应届毕业生缺乏技能、工作经验,加上缺乏求职经验,特别是用人单位“宁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的性别歧视,成为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最大外在阻力。
调研显示,80%的女大学生表示曾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有34.3%的女生有过多次求职被拒的经历。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晴宜说,“女大学生平均求职十次才能找到一个工作,而男生平均只需四五次”。至今,女人要结婚、生孩子仍是众多企事业单位拒绝女大学生的经典理由。
基于此,便有了以下一则近日在网上热传的诙谐而酸楚的女大学生求职信。
在回答用人单位“谈恋爱了吗”的问题时,女大学生称:我的EQ(情商)很低,对男孩没感觉。所以,5年内保证不恋爱;5年后万一不慎恋爱了,保证5年内不结婚;5年后万一不得不结婚,保证5年内不生孩子;5年后万一不小心必须生孩子了,那应该是45岁以后的事了,你们可以考虑辞退我了。
在对薪酬的期望方面,女大学生回答:50万?想都不敢想;20万?痴人说梦;10万元?绝不可能;6万元?非常非常满意;4万元?非常满意;两万元?满意;1万元?我知道不是月薪,是年薪,我也满意。如果公司还有困难的话,打张白条,也行!
的确,女大学生在生理上与男生不同,心理上也存在差异,但这并不能构成对女大学生求职歧视的理由。面对职场上的性别歧视、相貌歧视、工资歧视等等客观存在,我们除了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从法规政策制度层面切实保障男女公民平等就业,加快建立女性生育保险和补偿机制,消除用人单位使用女性劳动力提高人工成本的顾虑外,更重要的是切实转变女大学生就业择业理念,实现传统就业思维模式的根本改变。
一是理性认识,客观看待。就业难不仅是当前而且将会是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面临的突出问题。在4月16日亚太国际教育协会2009年年会上,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也表示,大学生就业难可能是一个比较长远的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 仅2009年,我国新增毕业生就高达611万,加上2007年和2008年累积下来的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250万人,共计860多万。而这统计数据中还不包括各类技校、中专高中的毕业生。只有把握我国就业的严峻形势,摆正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才能够避免求职过程中的心浮气躁甚至绝望情绪。
二是切实转变就业理念。女大学生就业难也难在理念上。比如,一些女大学生对自己的将来往往带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先就业后择业是许多专家对大学生的忠告。对女大学生也一样。我们没必要去倡导也没有必要再去讨论争辩大学生们从事这些工作是不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何况职业本身并无贵贱之分,只是很多人给职业贴上了身份的标签。
三是灵活就业。面对国内在国际金融危机压力下空前困难的就业形势,我国应广泛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女大学生们也应该进行多种选择。如采取非全日制就业、非正规就业形式。在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非全日制就业呈上升趋势。如,1997年荷兰非全日制就业比例达到37.9%,美国在1998年也达到13.2%。在这些非全日制就业者中,女性比例明显高于男性。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提高了妇女的就业率与劳动就业率。在灵活就业市场上,女大学生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四是积极创业。大学生应成为社会创业的主体,而非就业的主体。女大学生作为知识层次相对较高的群体,在就业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这个群体就业困难,已引起决策层的高度关注。2009年初,国家出台了7项措施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也随后陆续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这都为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业条件。 (孝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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